2018-05-12 16:14| 发布者: | 查看: |
申报条件
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资助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龙华新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 (二)企业产权关系明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五)技术创新项目符合高新技术产业目录和龙华新区产业发展导向,并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每项给予25万元的资助。 申请项目已享受同级政府同类财政资助的,不再给予资助。 申请材料 申请资助的企业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龙华新区科技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资助申请书》;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签名样式; (三)工商注册登记信息表; (四)企业上一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及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注册未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验资报告); (五)税务部门出具的统一格式的分税种的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 (六)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七)项目预算书; (八)其它相关材料请拨打:159-9952-3377 审批程序 第六条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资助实行分批受理、集中审批的原则,并按照发布通知——形式审查——初审——专家评审——现场核查——提出拟资助计划——征求意见——合规性审查——报批——公示——下达资助计划——签订资助合同——办理资金拨付的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