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申请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引进资助的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二、资助标准
资助经费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认定当年及第二年对新区地方财力贡献(指企业在龙华新区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形成的新区地方留成)的30%,每年最高3000万元。 三、申请材料
申请资助的单位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四、审批程序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创新资助实行分批受理、集中审批的原则,并按照发布通知——形式审查——初审——现场核查——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提出拟资助计划——征求意见——合规性审查——报批——公示——下达资助计划——办理资金拨付的程序进行。 |